加强官德建设的实质性举措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23 11:18:32 点击率:42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既是个人诚信有问题,也是对党不忠诚,本质是官德的失范。
《通知》提出要每年抽查个人事项报告材料,并将核查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依据,将切断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过程中的观望姿态和侥幸心理,如果不如实或隐瞒报告个人事项,一经查实则随时有升迁无望的结果。对于广大干部来说,要实现其晋升预期,就必须考虑不诚信、不忠诚的后果。
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是最核心、最起码的官德。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进行核查,为官员诚信从政、忠于组织套上了紧箍咒,无疑是加强官德建设的一项实质性举措。而且,领导干部需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中,涉及本人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及从业情况和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其背后直接或间接反映了政治操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以上事项,无疑对其权力行使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和导向性,对官德建设也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