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四项措施加强组工信息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19 14:50:33 点击率:58
元江县把做好组工信息工作作为推进组织工作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加强组工信息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
建立领导机制。建立了由副部长主抓,各基层党(工)委党务副书记、部内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的领导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组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的组工信息员队伍,目前,全县共有25名组工信息联系员、34名组工信息员,组工信息员的覆盖面已经涉及部内各科室和所有基层党(工)委。
完善运行机制。规范信息撰写、信息审核、信息报送、信息编辑等各个环节,建立信息上报审核制度,信息员撰写的信息须先报科室长审核,后报分管副部长审核同意,由办公室编发和上报,对于涉及重大社情、突发事件的信息,须经部长审核同意才能编发和上报;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对各基层党(工)委、科室信息实行登记制度,上报及采用的信息一律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对报送和采用信息情况实行半年通报和年终通报制度,对三个月不报送稿件的基层党(工)委、科室,给予通报批评。
强化责任机制。明确任务,将信息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基层党(工)委和全体组工干部,要求县委组织部副科长及以上干部每人每月至少撰写信息1篇,每年被玉溪组工信息采用2条以上。一般干部每人每月至少撰写信息1篇,每年被玉溪组工信息采用1条以上;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每年撰写上报组工信息不少于12篇,被玉溪组工信息采用1条以上,被元江组工信息采用4条以上;县直机关党委、公安局党委、工信局党委、水利局党委、教育局党委、卫生局党委、农业局党委每年撰写上报组工信息不少于6篇,被玉溪组工信息采用1条以上,被元江组工信息采用2条以上;红光农场、人社局、老干局党委每年撰写上报组工信息不少于4篇,力争被玉溪组工信息采用1条以上,被元江组工信息采用1条以上。
健全激励机制。把组工信息工作情况列为对单位和组工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每年召开一次信息工作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撰写的信息被中央组织部采用的,每条奖励500元,被省委组织部采用的,每条奖励200元,被市委组织部采用的,每条奖励70元,被县委组织部采用的,每条奖励30元,上报的信息未被采用的,每条奖励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