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四项措施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量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7 14:37:54 点击率:38
易门县采取全方位听意见、深层次考察、多途径公开信息、全程跟踪记实四项措施,不断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全方位听取考察意见。扩大谈话人员范围,将各单位负责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等列入参加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范围,既注重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评价,又注重工作关系比较密切的单位及下属单位的意见,做到听取不同层面、不同人员的意见。延伸考察内容,既考察干部的工作实绩,又注重将考察内容延伸到考察对象的“工作圈”,通过问单位、问部门、问群众,充分听取来自不同人群的评价,得出较为全面客观的考察结果。改善谈话方式,针对不同层次类别谈话人员分类拟定不同谈话提纲,提高谈话质量,避免千篇一律谈话内容或者只谈优点、不谈缺点的现象。
深层次核查考察内容。核查考察内容“四查阅”,即查阅与考察对象相关的原始“材料”,印证考察谈话信息的可信度、真实性和述职述廉报告的客观性;查阅考察对象个人档案,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个人情况、工作经历和奖惩等基本信息;查阅干部实绩档案,了解干部近三年从事的主要工作以及取得的成绩;查阅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梳理情况、民主生活会自查分析材料,看考察对象自我剖析、自我查找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听取信访部门及单位分管领导的意见,了解群众对考察对象的反映,为准确分析评价考察对象提供依据。
多途径公开考察信息。严格执行干部考察预告制,提前将考察事项、时间、地点、考察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干部群众知情。实行考察信息反馈制,将考察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反馈,听取单位意见并印证考察情况。将考察对象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情况、考察了解的问题等情况在组织部部务会、县委常委会上进行公开,让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的领导全面了解干部考察情况,确保做出科学决策。
全过程跟踪建档备案。全程记录干部考察情况,对考察工作实施方案、考察预告、考察谈话记录、征求考察对象意见情况、查阅考察对象原始材料情况、考察期间信访举报及受理情况、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分析评价和使用建议等考察情况进行全程记实,并建档备案,保证考察工作每一步流程和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强化对考察对象和考察组工作人员的监督,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办公室 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