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五项举措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作者:易门县创先办 发布时间:2011-09-21 08:10:55 点击率:41
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过程中,易门县结合实际,从明确议事内容、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职责、强化监督管理着手,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广应用。
议事内容科学化。明确了需纳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的内容。一是村民自治范畴内的重大事项,包括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新农村建设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订,村集体土地承包、租赁、征用、出让、流转等;二是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政策的落实,包括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对象的确定及供养,上级和相关部门投入的各种资金和物资的使用等;三是县乡镇两级党委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包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建设等。
操作程序规范化。对村党总支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或户代表会决议的参会人数、主持人、表决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按照“四议”的程序分议前、议中、议后三个环节,对所议事项的酝酿讨论、征求意见、完善方案、议后跟踪问效做了明确规定。对决议公开、决议实施、实施结果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做了具体的要求,并制作了简明、直观的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了议事程序,提升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应用水平。
运行保障制度化。从建立健全推行机制着手,制定了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员联系户制度、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推选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9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推行机制,并通过制度落实,切实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与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和议事民主决策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有章可循,务实管用,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康运行。
工作职责具体化。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原则,明确和细化了县直部门、乡镇、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和任务,形成了由县委组织部、民政局牵头,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的联动格局,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正常运转。
督促检查经常化。一是与年度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定期不定期地深入调研、专项检查和观摩评议等方式,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防止“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走过场,流于形式。二是与评先评优相结合,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运用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中成效显著、群众满意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不积极的由上级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通过严格的督促检查,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