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多形式激励社区干部干事创业
作者:易门县 发布时间:2012-06-08 08:31:14 点击率:4
易门县以和谐社区建设为主题,在社区干部工作条件改善、政治生活待遇提高、保障制度落实等方面下功夫,激励社区干部干事创业,充分调动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加大投入,改善工作条件。把社区场所纳入县委议事日程,每年投入300万元建设社区活动场所,改善社区干部办公条件。今年对新建的兴文街、六街等4个社区和改扩建的韩所、二街等7个社区活动场所每个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的经费补助。把社区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每年投入社区党建工作经费5万元,保证社区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把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全县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考虑,每个社区党员每年给予100元的经费补助。
提高待遇,激发工作动力。一是提高岗位补助标准。“一肩挑”的岗位每月补助提高到1500元,党总支书记、主任分设的岗位每月补助提高到1400元,副书记、副主任岗位每月补助提高到1300元,社区“两委”委员每月补助提高到500元。二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由乡镇(街道)制定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年终进行绩效考核,每年安排绩效考核资金社区干部每人1000元、社区“两委”委员每人300元。三是增发连选连任补贴。从1999年开始,以居委会换届为核定基数,每连任一年给予连选连任社区干部每月10元的任职年限浮动补贴。
激励关怀,增进工作激情。一是建立表彰先进典型、定期点评社区干部制度。开展社区“每月之星”评比活动,根据工作重点,每月对社区干部进行星级评选,年底进行表彰奖励。乡镇(街道)每季度对社区干部进行点评,每年开展一次社区干部评议活动。二是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每年年初,乡镇(街道)与社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进行目标量化考核,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社区给予通报表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三是建立从优秀社区干部中公开选拔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招考录用公务员制度。每年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干部定向公开招考录用进入领导干部岗位和公务员队伍,让社区干部在政治上有“奔头”。
制度保障,打消工作顾虑。推行社区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离职补偿等制度,使社区干部在生活上有保障,做到在职安心、退后放心。一是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定期补助参保费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社区干部在任职期间,县财政每人每年补助参保费用1200元,不足部分由本人承担。不符合参保的社区干部每人一次性补助2000元。二是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定额缴纳医疗保费。把社区干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县财政承担10%的核定缴费基数,个人承担核定缴费基数的2 %。三是建立离职补偿制度,定时发放落选补助。社区干部落选离职后,按任职年限每年给予一个月的岗位补助作为一次性离职生活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