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四条措施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3 08:59:46 点击率:163
易门县在干部工作实践中,坚持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抓手,以健全完善干部监督机制为重点,以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为突破口,通过强化四项措施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有效地提高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是强化监督意识,促进监督自觉化。一是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四项监督制度和有关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广播、电视、专题学习、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和渠道,提高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为提高我县选人用人公信度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今年,全县共2376人参加了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知识自我测试,2211名党员参了加识竞赛,143干部参加了“选人用人”大家谈征文活动。二是认真落实干部选任工作责任追究制。凡违反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的,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强化考察监督,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实绩考察。把工作实绩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在一线识别干部、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二是注重考察关键时刻。把应对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任务关键时刻作为考察和识别干部的重要时机,坚持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考察干部、在解决民生问题中识别干部、在重大项目建设中发现干部、在维护稳定中检验干部。三是实行干部考察监督制度。由人大、纪委、政协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干部考察监督组,与考察组一同全程参与干部考察工作,负责对考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是强化民主监督,畅通监督渠道。一是实行考察预告制、实绩公示制和干部考察“两书一表”制度(即:考察组承诺书、考察对象承诺书,考察情况监督反馈表),在确定考察人选后,在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组和考察对象公开承诺,将考察人选情况、考察组人员组成、工作承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经组织考察、党委讨论决定后,将领导干部的工作思路、办法措施、工作成效等情况在易门党建网、易门电视台进行公示,增强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了解。二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开通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在易门党建网开通了“干部监督信箱”,畅通监督渠道。
四是强化联合监督,形成监督网络。一是实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分析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及时掌握情况;二是坚持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三年来,共对1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三是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和大下访。公开信访流程,广辟信息渠道,准确掌握情况。对群众举报和反映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回复,避免带病提拔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