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四明确”翻村组干部换届“帐单”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09 10:55:34 点击率:100
易门“四明确”翻村组干部换届“帐单”
为客观真实反映村干部在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正确评价干部,确保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易门县近日下发通知,要求3月底完成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组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明确审计对象范围。此次审计的对象是村(居)民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组长、副组长。范围主要是2013年4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村组两级集体所有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明确审计时间要求。村(社区)于2016年3月15日前完成,村(居)民小组于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
明确审计主要内容。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村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情况,村组财务收支情况,村组集体资产处置情况,债权、债务管理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当地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
明确审计工作纪律。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为组长,县监察局、农业局(农经)、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统计局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要求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保障必要的审计工作经费,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依法审计。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审计工作;三是严肃纪律。要求审计人员要廉洁奉公,严肃工作纪律,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借机刁难,不故意泄漏审计事项。在审计中查出的违反财经法纪、乱收乱支、铺张浪费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居)干部违法违纪的,要提出处理意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要求审计结束以后,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