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创建省级“先进平安县”工作受到省考核组肯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30 09:16:41 点击率:80
近日,省综治办考核组到易门县,对2015年争创省级“平安先进县”工作进行考核验收。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实地走访查看,考核组对易门县创建省级“平安先进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在召开的考评工作汇报会上,县委副书记、县长周龙武向考核组一行汇报了易门县创建省级“先进平安县”工作情况。汇报会后,省考核组认真查阅了台帐资料,并深入到龙泉街道对综治维稳工作进行走访查看。
2015年,易门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及各级关于深入开展社管综治维稳工作、深化平安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确保全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治安良好、民族和睦、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群众满意的总目标,以2014年第四次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云南省先进平安县”为新动力,以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提供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为出发点,以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落脚点,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为主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稳步有序地推进社管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拼搏,社管综治维稳工作、平安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通过广泛深入开展社管综治维稳工作和平安建设活动,全县全年仅发生“命案”1起,无涉枪、涉爆、投放危险物质、放火“四类案件”,无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及时引发的集体性上访及越级非正常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社管综治维稳工作中未发生危害国家安全事件;未发生“法轮功”等邪教人员省内跨地区或市内跨县区流窜作案和已转化“法轮功”人员一年内参与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未发生暴力恐怖事件;未发生重大舆情案(事)件;未发生群体性事件;未发生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未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等事件和其他工作问题。通过民意调查,人民群众的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率综合排名全省第23位、全市第2位,分别比2014年提升了3位、1位;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及政法队伍的满意率达96.88%,居全市七县二区第1位;全市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目标责任制及平安法治建设考核以96.139分名列县(区)第一。开展社管综治维稳工作和平安建设活动还极大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发展。
通过听、看、访,考核组对易门县省级先进平安县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易门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先进平安县创建和综治维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创建工作当作重要议事议程抓紧抓实,精心组织实施,部署安排周密,各项保障措施有力,工作开展扎实有序,通过采取强化基础工作、抓实基层建设,强化措施落实、抓好防控工作,强化矛盾调处、抓紧纠纷排查,强化监督检查、巩固创建成果等措施,推进了创建工作和综治维稳工作的开展,创建工作有声有色、形式多样,亮点突出,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高,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考核组希望易门县在下步工作中,要进一步总结社会管理工作经验,将平安创建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继续加强做好先进平安县创建为主的综治维稳工作,巩固创建成果;继续抓好综治维稳的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全县各项事业平稳发展。
市政法委有关领导陪同考核。县委副书记徐卫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应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文方,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跃华,政协副主席赵兴堂、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政委以及县属相关部门领导参加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