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司法局建立四个机制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实效
作者:易门县 发布时间:2012-04-10 09:21:31 点击率:42
一是建立有效的规范机制。固定会议时间,明确规定每周五召开三级(局班子成员、股室长、一般工作人员)例会,固定会议组织形式,固定会议程序。讲述点评“两到位”,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支部书记会上,个人必须既讲成绩,也讲问题,确保讲述到位;支部书记逐一开展点评,肯定每个人的成绩优点的同时,也指出每个人的不足和缺点,确保点评到位,让先进的有成就感、一般的有紧迫感,落后的有危机感。
二是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针对“四亮、四评、四比、四进”活动中容易出现的承诺事项“假大空”、活动流于形式等问题,积极想办法,破解难题,建立了科学的评价机制。如法律援助中心将承诺事项交予普通百姓审定,让老百姓给承诺把关,真正做到了联系人民、服务人民。
三是建立合理的激励竞争机制。通过授旗评星活动,为每名党员建立“创先争优活动信息卡”,动态记录党员开展活动情况,党员每参加一次活动计1分,月评比获优秀的计5分,连续3次及以上获优秀的累加5分,被市级及以上表彰的计10分,并定期对排名进行通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评比结果与公务员日常考核挂钩,推进日常考核经常化,激励干警职工争当先进。
四是建立严格的督查机制。三位局班子成员各联系1—3个所属基层单位,每月到联系点指导检查、开展点评至少1次,各所属基层单位也建立了定点联系制度,全面督促活动开展。局机关积极派驻新农村指导员,深入曾所帮助指导社区开展点评和评比工作。加强检查督促,每季度由局领导带队,对各所属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通过查看、座谈、个别谈话、打分等方式,确保创先争优各环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