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三个第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7 15:27:58 点击率:31
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做好群众工作是创先争优、为民服务的出发点,更是创先争优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把握民生取向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提。沈浩、崔学选、吴仁宝、常德盛、王伯祥、……一个个为大家所熟悉的基层党员干部,他们正是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入党誓言,用热忱服务感动着广大群众。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你与群众感情有多深,群众同你的心就有多近;你对群众信任,群众就对你信赖。只有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开展工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困,干群众之所盼,才能把基层工作做好。简言之,就是必须坚持做到“三个第一”。
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
“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而新时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对做好群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心系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正融入群众,才能听到原汁原味的群众声音,看到基层发展的庐山真面目,体察群众疾苦,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不知其然,就不知其所以然。只有深入群众,才能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我们基层党员干部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不但要敢于听取群众的声音,还要善于听取群众的声音,更要勤于听取群众的声音。当受到群众褒奖的时候不自满、不骄傲,当面对百姓批评、讥讽的时候不厌烦、不回避,让群众声音触动思想、震撼心灵,要有所感、有所动、见成效,真正让“第一信号”成为开展工作的“导向标”和“催化剂”。
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追求”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就要尽心竭力干好三件事,一是发展、二是富民、三是平安。发展是根本,富民是目标,平安是保障,富民方能安邦,安居才会乐业。“群众的事就是最大的事”,只要群众要求的事,对群众有益的事,我们都要作为第一要务,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真心实意为民解困,想方设法帮民致富,千方百计助民发展。要坚持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自觉把满足群众利益作为一种追求,一切工作围绕群众利益谋划、按照群众利益开展,让维护群众利益成为一种自觉行动。
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我们的群众工作开展得怎么样,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怎么样,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下基层为民办实事的效果怎么样,群众最有发言权,群众的评价也是最根本的标准。“爱民者,民恒爱之。”老百姓的眼睛是亮的,心里也是亮的,对我们党员干部为民务实的行动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当前,面对转方式调结构、加快为民服务方式转变的新形势,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就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以“五带头”为己任,把向群众承诺的事项、为群众办理的事项、围绕群众利益谋划的事项,一件一件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成效,真正让群众满意、让党委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