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上高桥乡五个方面抓实民族宗教工作
作者:上高桥乡 李健 发布时间:2011-09-09 11:05:03 点击率:64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统筹解决好民族宗教工作,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民族大团结、经济大发展、社会大和谐”的工作格局,上高桥乡从五个方面扎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
一是抓责任落实。上高桥将民族宗教工作列入全乡重要工作之一,将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挂钩领导、各村主任,将目标责任全面分解,落实到人,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全面解决好民族宗教工作。
二是抓队伍建设。落实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分管民族宗教工作,配齐统战(民宗)专职人员,申报民族宗教事务所编制;利用民族宗教座谈会、村组会议加强对清真寺管理组长、阿訇的业务素质培训。始终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原则和工作目标,切实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提高贯彻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抓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宣传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好民族宗教“十六字”方针,促进民族宗教工作稳步推进、良性发展。
四是抓制度建设。强化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了《上高桥乡宗教场所管理制度》,以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规范秩序,创新方法,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好民族宗教工作,大力倡导“六个结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最大限度满足信教群众的需求,服务好信教群众。发挥清真寺维稳工作站的积极作用,把宗教场所建设成推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主阵地。
五是抓纠纷排查。及时掌握好各族群众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的情况,定期不定期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调处各类纠纷,营造群众依法信教、合法信教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