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四式”工作法加强新农村指导员管理
作者:大关县委组织部 王朝臻 发布时间:2013-07-30 17:02:04 点击率:61
计划式管理。实行每名指导员在每月底拟定下月工作计划,由乡镇工作队收集并上报县委新农队办,县委新农队办将工作计划作为管理指导员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将工作计划在乡镇、村公示,接受上级和干部群众的监督。每月工作计划具体到那几天外出协调项目,那几天驻村接待群众,那几天下乡服务群众等。
细化式承诺。实行三方承诺制,即:派出单位向指导员、指导员向驻村及帮扶对象承诺,承诺具体做那些事情,怎么做;乡镇、村向派出单位及指导员承诺,承诺如何提供保障,共同推进工作;帮扶对象作出承诺,承诺如何积极配合,尽快脱贫致富。派出单位、乡镇、工作队队长、副队长的承诺在乡镇公示,报县委新农队办备案;指导员、村、帮扶对象的承诺在村公示,报乡镇备案。同时,将派出单位、乡镇、指导员的承诺办理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轮流式巡查。从乡镇抽调新农村工作队队长和队员组建7支新农村建设工作巡查组,采取轮流坐庄的方式,对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轮流巡查。巡查组主要针对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五查,查在岗情况、查为群众办实事情况、查政策法规宣传情况、查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查和谐村组建设情况。
跟踪式督促。对每个新农村工作队、指导员每月工作情况,派出单位、指导员、乡镇、村及帮扶对象的承诺办理情况,开展巡查工作、随机调研查找的问题,上级安排的相关工作等,县、乡镇分别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跟踪督促。对已办理完结的事项定期销号,对未办理完结的事项查找原因,找准对策,制定方案,排出时间表,抓紧落实。对需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工作,实行阶段性跟踪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