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三个三”克制“四风”廉洁自律
作者:蔡飞 发布时间:2013-10-22 10:06:14 点击率:66
鲁甸县党员领导干部牢记自己的政治面貌和党内职务所赋予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增强“三个自信”。不纠正“四风”,廉洁从政就无从谈起,落实八项规定就是廉洁自律的具体体现。正确处理好坚持与深化的关系,在思想和行动上深化,在学思践悟中磨砺党性心性,增强“三个自信”。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做好“三个带头”。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作廉洁自律模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带头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确立科学的工作目标。带头把握好时间尺度,求真务实、量力而行,多做“雪中送炭”。
遏制“三个不腐”。鲁甸县把坚决惩治腐败、遏制蔓延势头作为工作目标。惩是为了治。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腐”;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