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鲁甸县委组织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0-09 15:41:12 点击率:386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制订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规定和意见;研究、指导党员队伍建设、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党内信息网络建设、党内统计和统计分析应用工作,为县委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供决策参考;组织和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指导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
2.负责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提出乡镇和县直部委办局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的考察、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全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承办副科以上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组织落实培养选拔科级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以及选调生工作;负责全县县管干部人事档案、干部统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3.负责干部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县委反映重要情况,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负责对副科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有关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4.制订干部教育工作的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县管干部和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
5.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工作政策,牵头制订有关人才工作规定,指导、协调、检查人才工作。
6.承办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中共鲁甸县委组织部。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8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县委组织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县委组织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单位)决算总收入408.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40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82万元,占总支出的89.95%;项目支出41.1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5%。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组织部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7.82万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1.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99%;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99.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9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42%; 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31.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1%。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组织部机关为完成党建工作、人才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2015年组织部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元,其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培训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25万元,行政运行232.37万元,事业运行17.63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74.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农林水支出22.54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鲁甸县组织部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9.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96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2.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鲁甸县组织部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鲁甸县组织部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9万元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6.99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0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调研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鲁甸县组织部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10批次,2450人次,接待费开支12.96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2.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组织部门到我县调研指导党建工作、人才工作、开展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干部考察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中共鲁甸县委组织部
二O一六年十月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