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德红镇“四抓实”扎实做好村务监督工作
作者:张伟 发布时间:2013-10-25 14:27:34 点击率:59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织机构,自成立以来,火德红镇高度重视村监委会的机构运转和职能发挥,“四抓实”,扎实推进村务监督工作。
一抓实“业务培训”。通过村委新一届班子履职培训、村务监督委员会专题培训等方式对全镇6名主任,24名委员进行培训,重点对工作职责职权、监督内容、重点工作、监督程序等知识进行培训,使委员了解掌握业务知识,提高了履职能力。
二抓实“工作职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村民自治组织,其权力来源于村民授权,村务监督工作最终落脚点就是要为群众服务。因此,进一步明确村监委会职责职能,使其积极主动行使知情权、调查权、知情权、纠正权等职权,强化对党务、村务、财务、决策、公开等事项的监督,确保自己的工作职责不偏离、工作过程不错位、工作效果不打折。
三抓实“自身认识”。村(社区)党组织、村(居)监委会和村(社区)委会都是为人民服务办事机构,目的相同的,只是职责分工不同。要求各村(居)监委会要正确认识自身,在工作中,必须找准工作的结合点,积极协助好村(社区)“两委”开展工作。摆正自己位置,树立法纪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
四抓实“日常督查”。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一个新兴的监督机构,要求各村(社区)监委会要建立完善规范的档案资料,着重做好日常报表、工作记录等资料的收集保存以及群众的举报信件的保密工作。同时,镇纪委定期不定期对各村(社区)监委会工作履职情况和民情民意进行调查了解,并建立责任考核机制,确保各村(社区)监委会切实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