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新街乡“四加强”推进法制政府建设
作者:新街乡综合办:李文艳 发布时间:2012-04-20 15:47:53 点击率:60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行政执法队伍培训体系,加大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实现对全乡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覆盖率达100%,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实施《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对全乡范围内反映突出的重点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以及损害国家利益、群众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加强群众监督,完善监督举报、投诉制度,听取群众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构建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平台。
三是继续加强信访工作。为继续巩固好“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信访理念,一季度以来,新街乡建立“党政领导大接访制度”受理各类民间纠纷88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3件,邻里纠纷35件,赔偿纠纷5件,土地承包纠纷5件,房屋宅基地纠纷3件,其他纠纷27件,未发生“民转刑”和非正常死亡案件,全乡呈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4月13日,新街乡司法所到新街乡中学及酒房村小学开展了法制课讲座,直接受益人1352人,让孩子把法带到家,在全乡形成人人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也增强群众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逐步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文化和社会氛围。一季度开展法律咨询25次,受教育人300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件,解答法律咨询15人次。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实施《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对全乡范围内反映突出的重点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以及损害国家利益、群众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加强群众监督,完善监督举报、投诉制度,听取群众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构建群众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平台。
三是继续加强信访工作。为继续巩固好“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信访理念,一季度以来,新街乡建立“党政领导大接访制度”受理各类民间纠纷88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3件,邻里纠纷35件,赔偿纠纷5件,土地承包纠纷5件,房屋宅基地纠纷3件,其他纠纷27件,未发生“民转刑”和非正常死亡案件,全乡呈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4月13日,新街乡司法所到新街乡中学及酒房村小学开展了法制课讲座,直接受益人1352人,让孩子把法带到家,在全乡形成人人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也增强群众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逐步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文化和社会氛围。一季度开展法律咨询25次,受教育人300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3件,解答法律咨询1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