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火德红乡树立四种观点践行“插甸经验”
作者:火德红乡综合办:王世金 发布时间:2012-09-27 15:31:36 点击率:80
鲁甸县火德红乡在践行“插甸经验”推进“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党群干群关系,要求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观点,不断巩固和拉近党群干群关系。
一是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火德红乡紧紧围绕“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理念,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使自己的一切言行以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衡量标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是树立人民群众起决定力量的观点。真正的决定力量在人民群众,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最广泛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党委、政府的主张、决策和部署在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得以贯彻。尊重人民群众认识事物、探求真理、孕育智慧的主体作用,拜人民为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把政治智慧的增长、知识技能的提高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去。
三是树立同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观点。坚持 “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必须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的位置,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把服务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归宿,确实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四是树立对党和人民负责的观点。每个党员干部对人民负责,就是对党负责。在学习群众观点的过程中,用反思来警醒、警示自己,找准差距、厉行整改,切实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切实解决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思想认识问题,始终坚持尊重主体、依靠主体、突出主体,始终做到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