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桃源乡“三措施”强化党建责任落实
作者:马莉亚 发布时间:2015-07-29 17:14:13 点击率:53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桃源回族乡党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通过学习思考、深入调研,认真查找自身及各村(社区)在党建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坚持“抓重点、重点抓”,严格要求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明确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办法措施和工作要求,切实把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做到相互促进,有效防止党建与发展“两张皮”现象发生。
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对党建工作责任层层细化,做到专职副书记重点抓党建,其他挂钩村领导协助抓党建,其他党员干部参与抓党建。把党建工作与各村(社区)年底工作考核结合起来,层层细化领导责任,使分管领导、挂钩领导、村“两委”领导共同担负起党建工作责任,确保了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更加明确,领导更加有力,措施更加到位。
三是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把基层党建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逐级落实分管领导、挂钩领导、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的监督责任,切实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基层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党内生活制度落实和党员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乡党委、村(社区)党总支、村民小组党支部形成垂直监督管理链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种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