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水磨镇四举措落实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作者:水磨镇综合办:李忠卫 发布时间:2012-07-19 16:02:55 点击率:57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市、县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会议精神,水磨镇把开展“四群”教育、全面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一是强化领导。成立“四群”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组织指导、日常督查和协调工作。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符合自身实际、切实可行的实践载体和具体目标,落实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有成效。
二是营造氛围。加强宣传信息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充分利用标语、会议等措施大力宣传报道“四群”教育、全面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特色做法和工作成效,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一批做得好的先进典型,曝光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后进典型,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统筹安排。把开展“四群”教育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县委书记江先奎对全县开展“四群”教育下步工作的讲话精神和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四群”教育的实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四群”教育的成效。组织开展群众工作考测评活动,把考测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奖惩考核的重要依据。发挥重大事项风险评估的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开展民情恳谈、接待群众来访、收集和反映重要民情事项,收集一批有价值的工作建议,为镇党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加强督查。成立“四群”教育工作督查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指导检查方案和开展“四群”教育考核办法,每半年对各单位群众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将开展“四群”教育工作纳入全镇目标管理考核和基层党建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行动缓慢的单位负责人,将给予通报批评,且不得参加本年度评优和奖励。
一是强化领导。成立“四群”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组织指导、日常督查和协调工作。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确定符合自身实际、切实可行的实践载体和具体目标,落实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有成效。
二是营造氛围。加强宣传信息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充分利用标语、会议等措施大力宣传报道“四群”教育、全面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特色做法和工作成效,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一批做得好的先进典型,曝光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后进典型,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统筹安排。把开展“四群”教育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县委书记江先奎对全县开展“四群”教育下步工作的讲话精神和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四群”教育的实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四群”教育的成效。组织开展群众工作考测评活动,把考测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奖惩考核的重要依据。发挥重大事项风险评估的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开展民情恳谈、接待群众来访、收集和反映重要民情事项,收集一批有价值的工作建议,为镇党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加强督查。成立“四群”教育工作督查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指导检查方案和开展“四群”教育考核办法,每半年对各单位群众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将开展“四群”教育工作纳入全镇目标管理考核和基层党建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行动缓慢的单位负责人,将给予通报批评,且不得参加本年度评优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