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火德红镇“四措施”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蔡 飞 杨德俊 发布时间:2013-06-25 11:17:50 点击率:56
一是思想观念进一步转变。火德红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工作,从领导到职工普遍受到了很好的学习教育,思想素质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效能意识、廉政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意识明显增强,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促进机关工作高效运转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火德红镇进一步修订了一系列制度,主要包括学习、会议、领导分工负责、科学民主决策、联系群众、公开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上下班及“双签”、请假、请示报告、出差、财务管理、财产管理、车辆管理等制度。每项制度的形成都经过党员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为保证制度的全面执行,我镇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不足。
三是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作为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基层部门,火德红镇一贯心系困难群众,努力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通过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三力”建设活动、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和解放思想大讨论,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找差距和不足,更加贴近贫困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反映群众呼声,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群众困难;要不辞辛苦,深入项目实施地,加强检查指导,善于发现问题,善于解决问题,保证工作质量,保证工作开展取得应有效益。
四是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是机关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此,在今年的机关作风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中,火德红镇总结以往经验,对照有关要求,在办文、办事、办会等程序上作了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纠正和克服了随意性和不良习惯,进一步熟练掌握了行政行为的规范,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工作效率上了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