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火德红镇“三抓”提升督查督办实效
作者:张伟 发布时间:2013-10-31 08:48:48 点击率:51
抓时间控制。镇纪委围绕工作重点,拟定工作任务时间表,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按时办理。对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的,及时催办;对已交办的每一项督查督办事项,采取实地督办的办法;对催办后仍不能完成任务的,对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通过一系列督查督办措施的有效落实,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和群众的满意度。
抓工作实效。对每一项工作的督查事项,镇纪委始终严把“三关”,即:一是把好法纪关,督促各职能站所、村(社区)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严格按照法纪条规办事,不得随意搞变通、不得违规操作、不得徇私舞弊;二是把好成效关,在督查督办过程中,重点督查工作实效,严禁杜绝出现走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交差应付的现象发生,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三是把好回访关,对每一督查督办事项,坚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避免旧问题的反弹和新问题的出现。
抓责任落实。对于督办的事项,镇纪委始终坚持达不到要求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切实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任务完成较差或工作存有过错的,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或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