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三强化抓整改促转化
作者:徐安忠 发布时间:2014-10-21 17:33:15 点击率:38
鲁甸县强化三条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四风”问题改得掉、不反弹,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
强化专项整治,抓好整改落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专项整治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23个专项整治项目,省委确定的12项专项整治任务,市委明确的13项专项整治任务,进一步梳理完善全县专项整治任务清单,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行政审批、“三公”经费等方面的问题,动真碰硬、逐一整改。结合鲁甸“8.03”地震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把救灾物资、资金的管理纳入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确保救灾资金、物资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保障受灾群众生活,同时做好救灾物资、资金台账的建立完善工作,做到全面、准确、精细,并通过网络、电视台、政务栏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强化灾后重建资金管理、重建工程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灾后重建工程项目上,着力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反弹的要约谈提醒、批评指出、督促问责,着力强化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推动整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强化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着眼于在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优化投资环境、强化党务政务公开、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随机调研等方面建章立制,及时跟进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性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保持反对“四风”的高压态势,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持续不断抓落实、抓检查、抓执纪,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综合运用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明查暗访等多种手段,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对以身试法的组织和个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
强化整改载体,促进成果转化。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鲁甸“8.03”抗震救灾包保方案,按照“八包八保”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包保干部的工作职责、具体任务、考核办法、工作纪律。建立起渠道通畅、高效便捷的反馈机制,方便包保干部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从而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行包保责任人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包保干部工作情况的检查、督查、抽查,定期通报包保责任落实情况,对包保不力、玩忽职守的,一律严肃问责。发挥领导示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充分调动起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干部包保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通过包保责任的落实,着力构架干群沟通桥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之间的血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