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鲁甸 “四介入 五机制 六重点”推动查办案件工作
作者: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10-29 16:36:16 点击率:98
注重“四个介入”。一是积极介入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之中,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偏治乱。二是介入全县各项发展项目建设进展之中,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让各项民生工程切实惠民;三是介入到作风效能建设之中,督促监督好《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以扎实和作风带动政风行风建设;四是介入到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之中,主动寻找案源,不断拓宽案件线索,严肃查处损坏群众利益案件。
深化“五项机制”一是完善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机制,形成办案工作合力。调整并充实了由县纪检监察、公、检、法机关和审计、财政部门组成的全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执纪执法单位办案工作。二是建立信访举报线索受理机制,规范信访件核查标准。建立信访举报“三查两议一提醒”工作机制,“三查”即署名、实名举报反映的必查,并根据需要将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上级批转的必查,群体事件背后的利益驱动影响群众利益行为必查;“两议”即没有署名的信访件和网络等媒体上反映的问题,在查办案件中主动寻找的案源线索,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与相关部门一起碰头研究、评议;“一提醒”即对涉及构不成案件查处的;工作客观失误造成轻微影响的;工程建设和重大社会活动的有关人员警示约谈、诫免谈话、问责等廉政提醒。三是建立办案协作区机制,整合基层办案力量。把全县乡镇纪委书记、委员和行政村纪检监督小组成员整合成办案力量,划分8个工作协作区,由县纪委常委分别担任案件协调指导组组长,具体负责协作区办案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四是建立受处分人员教育回访机制,努力教育挽救干部。对受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由分管案件查办领导带领党风廉政室、干部室、宣教室、案审室制定回访题纲,定期不定期开展回访教育,详细掌握回访对象的思想状况,坚持关心、鼓励、疏导、帮助四结合,教育得理对象把改正错误的愿望化为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五是建立办案效果扩展运用机制,强化治本效果。将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督促发案单位认真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监督其完善规章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同时,将典型案例及时纳入全县廉政教育的警示体系之中,通过开展以案说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活动,达到惩处和预防、治标和治本的双重功效。
突出“六项重点”一是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二是重点查处发生在重要部门重点岗位人员中的腐败案件;三是重点查处在支农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四是重点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五是重点查处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的案件,六是重点查处有影响、社会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