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龙头山镇大旱之年狠抓秋季防疫工作
作者:龙头山镇综合办:宋溟浩 发布时间:2011-09-16 10:29:00 点击率:41
为切实抓好2011年秋季动物“工作,龙头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重点突出,责任明确,确保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年以来,我镇发生了百年难遇的干旱灾害,发展养殖业所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抓好秋季防疫工作势在必行,全镇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树立“大旱之年必有大疫”的思想,切实抓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确保辖区内清净无疫,促进全镇畜牧养殖业健康发展,切实减少群众损失。
二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秋防工作领导组,按照“分片负责制”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并实行“打针、建档、佩带耳标、”于一体,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为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横幅、墙体标语和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群众对大旱之年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为扎实推进防疫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是加强监测管理。进一步完善村级疫病防控监测网络,加大巡查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加强毗邻地段疫病监测,加强应急值守,发现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立即上报,及时处理、保证辖区清净无疫。
五是完善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鉴于今年特大干旱实际,我镇实行动物防疫周报制,及时掌握各村的防疫,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落实防疫物资储备,完善紧急免疫制度,不断提高疫情应急能力。
六是加强检疫,以检促防。在抓好秋季动物防疫的同时,对全镇所有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实行专人负责检疫,促进防疫工作全面提升。对病死、毒死以及其他不明原因死亡的动物,严格“四不准”要求,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年以来,我镇发生了百年难遇的干旱灾害,发展养殖业所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抓好秋季防疫工作势在必行,全镇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树立“大旱之年必有大疫”的思想,切实抓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确保辖区内清净无疫,促进全镇畜牧养殖业健康发展,切实减少群众损失。
二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秋防工作领导组,按照“分片负责制”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并实行“打针、建档、佩带耳标、”于一体,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为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横幅、墙体标语和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群众对大旱之年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群众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为扎实推进防疫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是加强监测管理。进一步完善村级疫病防控监测网络,加大巡查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加强毗邻地段疫病监测,加强应急值守,发现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立即上报,及时处理、保证辖区清净无疫。
五是完善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鉴于今年特大干旱实际,我镇实行动物防疫周报制,及时掌握各村的防疫,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并落实防疫物资储备,完善紧急免疫制度,不断提高疫情应急能力。
六是加强检疫,以检促防。在抓好秋季动物防疫的同时,对全镇所有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实行专人负责检疫,促进防疫工作全面提升。对病死、毒死以及其他不明原因死亡的动物,严格“四不准”要求,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