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作者:罗昌彦 发布时间:2015-07-15 16:04:33 点击率:61
7月13日,为充分发挥党组作用,鲁甸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相关规定,会议要求党组成员须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增强运用《条例》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
党组书记、院长刘易青强调,各党组成员应当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将《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党的建设的领导,纪检监察机构应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党组成员表示,将紧密联系党组工作实际,按照《条例》的具体规定和刚性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落实党组职责使命上下功夫、在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和规矩办事上下功夫、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上下功夫、在严肃明责追责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党组制度,提高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