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突出六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来源:云南基层网络党建昭通 发布人:昭通市 作者:永善县委组织部 湛伦军 发布时间:2011-06-23 14:16:54
倡导良好文风。一是提倡讲短话。要求各级干部都要从自身做起,切实改掉写长文、讲长话的不良习惯,汇报工作、发表意见、交流经验、作报告等都要言之有物,简明扼要,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县级会议除了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以及县委、县政府全会以外的其他工作会议的领导讲话稿,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部门工作会议的领导讲话稿原则上不超过4000字,防止空话、套话,切实做到讲短话、讲实话、讲管用的话。二是坚持少发文。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减少不必要的行文。对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不再发文;对已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层层转发;对上级普发性文件没有新的贯彻要求的,一般不再发文;对能通过当面协商、电话方式处理的事项,一般不印发文件;领导即席讲话一般不印发,可用简报和信息传递的材料一般不再发正式文件。同时严格控制文件发送范围,减少发文数量,切实改变靠文件落实文件的不良状况。要进一步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办好“阳光政务”工程,减少文件传递环节和成本。三是注重求实效。各级各部门都要切实改进文风,无论是发文件还是作报告都要短小精悍,言简意赅,不能照抄照搬,一定要紧密结合单位和地方实际,努力提高文稿的指导性和实效性。
切实整顿会风。一是要精简会议数量。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切实做到“五个坚决不开”,即: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坚决不开,可通过电话、文件安排的会议坚决不开,可通过视频会议安排的会议坚决不集中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坚决不单独开。县委办、县政府办要加强管理,严格会议统筹和报批,凡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必须提前报批,县委办、县政府办统筹;凡是部门会议可以解决的问题,原则上不召开县一级会议。部门召开的会议,需要乡(镇)党委书记参加的,必须经县委书记批准;需要乡(镇)长参加的会议,必须经县长批准;需要乡(镇)其他班子成员参加会议的,必须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凡是需要乡(镇)领导参加的会议,提倡多开视频会议,全年召开视频会议的数量应占乡(镇)领导参加会议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严格控制县级领导参加会议的次数和人数,控制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会议的次数,确保广大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具体工作上。二是要严肃会议纪律。各级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各类会议纪律,凡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或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务必严格请假制度、严格签到制度、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未经批准,不准指派他人替会;严禁迟到、早退、缺席,开会时禁止喧哗、闲谈、打瞌睡等,禁止使用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影响会场秩序。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提前请假,并报告会议主办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或主办单位要专门进行督查,县纪委、监察局派员进行会场巡视监督;对违反会议纪律规定的,由县纪委、监察局查处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三是要注重会议质量。各级各部门无论召开什么会议,都要做到精心筹备、议题明确、组织严密,尽量压缩会议规模,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县级会议除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以及县委、政府全会以外的其他工作会议大会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20分钟以内,部门工作会议大会时间必须控制在120分钟以内,召开单项工作视频会议应控制在60分钟以内。学习会、研讨会、培训会等类似会议可不受限制,但要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同时,特别要注意抓好各类会议精神和领导安排工作的贯彻落实及情况反馈,切实杜绝只开会、不落实,只安排、不检查等不良现象的存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督办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县委、县政府会议安排的重要事项,要加大督查力度,跟踪问效,一督到底,确保落实到位。
狠抓纪律作风。一要严守政治纪律。坚持讲党性、顾大局,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严禁公职人员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严禁乱编造、乱议论、乱告状。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坚决制止并及时督促纠正整改。二要严守组织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组织制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的监督和组织安排,严以律己,克己奉公,时时处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换届工作纪律。要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规范干部人事调配管理工作的规定》(永办发〔2010〕12号),自觉维护组织、人事纪律的严肃性,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三要严守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上下班制度,严禁无故迟到、早退;严禁工作时间聊天、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等不务正业活动;严禁酗酒闹事和饮酒影响工作,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严禁工作时间进行各种娱乐活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上划部门)要严格遵守《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的规定》(永办发〔2010〕11号),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关于严肃“两站”移民工作纪律的通知》(永纪发[2010]4号)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移民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县纪委、监察局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抽查式的明察暗访,凡违反规定的,及时进行通报并严肃处理。
强化工作作风。一要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做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杜绝作风浮漂、脱离群众,工作疲沓、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互相推诿,坐而论道、不干实事等不良现象的存在。要认真贯彻落实《永善县实施“十万党员进农家,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方案的通知》(永办通〔2011〕23号)精神,深入开展 “四个一”(走访一批群众、结对一家“亲戚”、办好一批实事、解决一批问题)活动,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建档立卡到人,确保走访群众、结对帮扶、解难帮困任务落到实处。二要提高工作效能。县直各部门要健全完善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提高执行力。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必须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力争最短时间内完成。相关部门、乡(镇)要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别要抓好移民地区重点纠纷调解,确保移民工作顺利推进。要畅通信访监督举报渠道,对那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三要强化便民服务。各乡(镇)要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理顺便民服务机制,完善窗口服务、流动服务、村级代办等服务形式,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县直部门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和责任缺失、推诿扯皮等问题。
大兴廉政之风。一要严守《廉政准则》。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坚守《廉政准则》,严禁以权谋私,真正做到廉洁奉公。二要注重个人修养。要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注意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倡导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和丰富的业余生活,时刻防微杜渐,守住底线,防止生活作风不检点。同时将生活作风作为考察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三要厉行勤俭节约。认真执行《中共永善县委办公室、永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实施意见(试行)》(永办发〔2010〕3号)等有关规定,勤俭节约,降低行政成本,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