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乐红乡“五到位”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云南基层网络党建昭通鲁甸县 发布人:鲁甸县 作者:鲁甸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06-22 10:30:27
为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全体党员思想政治觉悟,鲁甸县乐红乡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五到位”加强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建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的“八项规定”,使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真正做到有组织、有活动、有成效。
二是分工落实到位。党委各成员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基础上,对党风廉政建设都认真履职,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大胆管理、弘扬正气,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是部署落实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全乡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四是宣传教育到位。注重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情微,廉洁奉公,将理论学习作为改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的基础工作来抓,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努力改造世界观。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形式,利用党员座谈会和全体职工大会,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政纪律学习教育,通过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党章的学习,激励和引导党员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追求高素质,在党员中形成“人人学习、处处学习、时时学习”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整体业务水平。
五是制度保障到位。乡党委与各村党总支,班子成员签订了《2011年中共乐红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用制度管理队伍,规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