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对因职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作出哪些新规定?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昭通 发布人:昭通市 作者:共产党员网 发布时间:2013-06-03 10:51:51
2007年5月30日,中央纪委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即:严格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收受干股”、“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收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财物”、“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物”。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规定》为有效查处权钱交易案件,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更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规定》引以为戒,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