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委县直工委采取四项措施抓好县直机关党费收缴工作
作者:巧家县委县直工委 谭家琼 发布时间:2013-01-06 17:43:14 点击率:6
巧家县委县直工委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交纳标准收缴党费。所辖的86个县直机关党组织,2012年度共收缴党费317909.70元。
一是统一收缴标准。县委县直工委把党费收缴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认真执行。年初各党支部对党员所交的党费进行测算,并向广大党员进行公示,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做到党员交纳党费底数清楚、情况明晰,杜绝漏交、少交,使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二是明确收缴责任。县直单位党组织在党费收缴管理中做到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党员每月定期向支部交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定期向县直工委交纳党费,县委县直工委及时将党费交纳到县委组织部。做到随收随交,不截留,不坐收坐支。党支部严格填写《党费证》,县委县直工委对收到的党费开给党费专用收据,对每笔收缴的党费,都以流水账的形式详细进行登记,实行专人收缴,专人记账,实行规范化收缴党费。
三是进行检查考核。县委县直工委把党费收缴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党费收缴的制度建设、党员交纳党费台账、《党费证》使用、党费收缴公示等工作进行考核。进一步落实党费管理制度,做到党费明确专人负责,实行定期收缴、定期向党员公示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年终县委县直工委对机关单位党组织收缴党费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切实加大收缴力度,进一步使县直机关单位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严格按规定使用党费。县委县直工委在使用返还党费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党费使用的规定,设立党费专户,建立党费台账,做到专款专用、开支合理、审批严格、帐目清楚,杜绝了个人保管党费、手续不全等违规使用党费的现象。2012年度用2万余元购买《党课》和《党的生活》杂志,赠与县直单位党组织作为开展党员教育的学习资料;用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57484元;用于慰问生活困难的党员103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