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将“三个发展”纳入县直单位党建考核
作者:巧家县委县直工委 冯维胜 发布时间:2012-10-31 17:43:19 点击率:5
一是服务发展。县直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要围绕县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安排及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加强对党员及其他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帮助党员及其他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事业观、权力观,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群众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识,提高执行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和服务高效、人民满意单位。如在工作中出现服务对象针对单位或单位干部的投诉、信访及工作作风问题,查实后考核时每一件扣1分至2分。
二是保障发展。县直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进行监督教育、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警示教育,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如单位出现违纪违法问题被执纪执法部门查处的:每处理1人扣3分,是科级干部的每人扣5分;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的每人扣10分。
三是促进发展。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把保证行政业务工作的完成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把党的思想政治工作重点放在影响行政业务工作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上,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积极支持和协助单位负责人做好部门的各项工作,形成党的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协调并进、互相促进、相得益彰的格局,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若没有完成县委政府下达的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每项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