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首届“名家、名师、名医”评选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8-09 16:07:44 点击率:436
来源:昭通党建网
昭通市首届“名家、名师、名医”评选公告
(第1号)
为全面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根据昭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兴昭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方案>的通知》(昭办发〔2012〕11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名家、名师、名医”(以下简称“三名”)评选工作,切实提高人才知名度,激励各类人才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名家的范围和对象是在全市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文艺创作、哲学社科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知名度高的专家或人才;名师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在职在编中专、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并且具有小高或中高职及以上职称;名医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所有医师并且具有副高职及以上职称。
二、评选条件
评选基本条件:自觉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有重大创新成果,且符合下列具体条件:
(一)名家
1、经济发展类。在推动全市经济发展中,成绩突出、作用发挥明显,对社会贡献大,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2、科技进步类。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科技研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能积极应用和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重大贡献,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专业表彰或奖励。
3、哲学社科类。学术成果突出,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决策和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担任过省级及以上社会科学学术团体的重要学术职务,在学术界享有较高声誉。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表彰或奖励。
4、文艺创作类。在文学艺术创作、创新方面有所突破,在多出作品、出精品方面有所作为,在全市文学艺术领域属于领军人物,有较高的知名度并受到业内人士广泛认可和推崇。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表彰或奖励。
(二)名师
师德高尚,教学成绩突出,连续3年年终履职考核达到优秀,近5年来所教班级在学业水平测试(中考、会考)和高考等考试中成绩突出;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成果突出,在省级以上教学核心刊物发表过本专业学术或教学研究论文;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和教学改革项目1项以上,或出版过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有较高的社会公认度。在社会、学校、家长和学生中有较高声誉,近5年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表彰奖励。
(三)名医
医德高尚,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基础,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在同行中有较高的学术威望。在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重危病症方面具有独特的诊疗技术,在本地重大疾病预防诊治上有突出贡献,有较高知名度,深受群众欢迎。近5年没有发生过医疗事故。有较强的科研、带教能力,获得市级及以上科研成果第一完成人或第二完成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近5年来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业表彰或奖励。
三、评选名额
本次共评选10名“三名”人才,其中名家5名,名师3名,名医2名。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评选按照发布公告、推荐和申报、评选、表彰和奖励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我市各类媒体,对“三名”评选活动的相关要求发布公告,在全市营造评选活动的良好氛围,争取各级组织、社会、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二)推荐和申报
“三名”的推荐和申报,可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已获得“兴昭人才奖”的同志不再参加“三名”人才评选;单位领导原则上不参加“三名”人才的评选。推荐上报的表格材料一律打印,用A4纸张上报,在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需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档。《昭通市“名家、名师、名医”推荐表》、《昭通市“名家、名师、名医”自荐表》可到“昭通党建网”(网址:http://www.ztdj.gov.cn)或“昭通人事人才工作网”(网址:http://www.ztrs.gov.cn)下载。同时,上交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5张(含电子版)。推荐和申报截止日期为
1、组织推荐。由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逐级推荐上报。其中,各县区推荐的人选由县区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汇总审核后推荐上报。
2、社会推荐。由各社会组织在本行业、本组织内推荐。
3、个人自荐。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报初评责任部门。
推荐人选须提供下列材料:
1、属组织推荐的,必须报送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的推荐报告和《昭通市“名家、名师、名医”推荐表》一式三份,推荐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人选产生过程、推荐理由、党组(党委)意见等。同时需要报送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认证)和其它相关材料等。
2、属社会推荐的,必须有推荐组织的推荐报告和《昭通市“名家、名师、名医”推荐表》一式三份,推荐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人选产生过程、推荐理由等。同时需要报送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认证)和其它相关材料等。
3、属个人自荐的,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昭通市“名家、名师、名医”自荐表》一式三份。同时需要报送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认证)和其它相关材料等。
4、相关申报材料名师的报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70-2223047),名医的报市卫生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70-2123255),名家的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870—2123800)。
(三)评选
评选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初评阶段分别由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名家的初评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名师的初评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名医的初评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复评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程序是:
1、初评。各初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成立初评委员会,制定初评方案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并根据表彰名额分别按1:2的比例提出初步人选于
2、公示。初步人选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我市主要媒体对初步人选名单及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3、投票。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人选进行网上投票。公众可通过登陆“昭通党建网”(网址:http://www.ztdj.gov.cn)或“昭通人事人才工作网”(网址:http://www.ztrs.gov.cn)参与投票,同时进行手机投票。具体投票时间和办法以公告为准。
4、复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责任部门的初评结果,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市委联系专家组成复评委员会进行复评。
5、确定获奖人员。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评委员会的评定意见和网络投票、手机投票的结果,审核确定10名获奖候选人名单,在我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报市委、市政府确定最终获奖人选。
(四)表彰和奖励
市委、市政府召开表彰大会,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工作机构与监督
(一)评选机构
“三名”评选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评选工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在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电子邮箱:ztrcgzk@126.com;联系人:王启仁、金洁;联系电话(传真):0870—2122219。
(二)监督
为切实维护首届“名家、名师、名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评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按程序取消获奖者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初评责任部门要坚持全程纪实,确保评选公正性。监督电话:0870—2123213。
昭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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