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药山镇“三个严格”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
作者:药山镇 罗荣梅 发布时间:2012-02-27 17:24:11 点击率:99
为切实规范并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发挥大学生村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大学生村官自身素质和能力,药山镇结合实际,实行三个严格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管理。根据县委组织部要求,要求全镇所有大学生村官1-20日必须在村工作,在村工作期间,不准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借用,凡临时抽调大学生村官参与村外工作的,镇党委将及时完善报批手续。每季度根据帮带安排表规定,镇领导与大学生村官谈心一次,大学生村官做好谈话记录,并交到镇党政办公室备案。
二、严格考勤。镇党委制定大学生村官考勤登记表和驻村工作督查记录表,及时掌握大学生村官的在岗工作情况。大学生村官确需请假和或因工作外出的,一天以内给村总支书记请假即可,3天以内的必须跟镇党委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请假,请假3天以上的经镇党委审批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镇党委将定期不定期地以实地走访和电话抽查的方式对大学生村官的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大学生村官连续脱岗30天以上的,年终考核不得为优秀。
三、严格要求。要求大学生村官必须于每月20日前上报驻村工作信息1条。如年初工作计划、半年工作总结、半年心得体会、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心得体会等材料要求按规定时限上报,不得延误。同时,要求每月必须坚持撰写20篇工作日记,20篇民情日记,年底统一交镇党政办公室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