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红十字会“五强化”推进救护培训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08 09:24:26 点击率:142
为全力打造好红十字品牌,以救护培训工作推进民众对救护知识的知晓率,彰显红十字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的宗旨,县红十字会以“五强化”,扎实推进救护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县红十字会根据省红十字会、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省交警总队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在全省初学机动车驾驶员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中开展卫生救护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红﹝2010﹞161号)文件精神,积极和县交警大队、县运政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联合成立卫生救护培训协调领导组,制定《关于在全县初学机动车驾驶员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中开展卫生救护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救护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今年迅速启动了初学机动车驾驶员救护技能培训工作,并分别与昭通驾校巧家县服务站和白鹤驾校签订了《巧家县红十字会初学机动车驾驶员应急技能培训委托协议书》,确保救护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县红十字会把宣传工作作为扩大红十字事业影响力、增强红十字事业凝聚力的重要途径来抓紧抓实。在开展救护培训工作中,把对救护培训工作的宣传同传播人道主义精神、发展和壮大红十字会的影响力相结合起来,注重舆论引导作用,以日常宣传和课堂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日常宣传主要以电视、网站、简报等宣传媒体为载体和充分利用各种宣传纪念日开展宣传活动,加大红十字会知识的宣传力度,让广大民众了解红十字会的工作性质,以及开展救护培训工作的意义,为推进红十字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年上半年,县红十字会向省、市红十字会上报信息5条,市电视台播出新闻1条,昭通党建网采用信息2条,县电视台播出新闻4条,巧家党建网、白鹤滩之窗等县级网站刊登信息8条;课堂宣传以授课现场为主阵地,在每期的机动车驾驶员救护培训班上,教员都要安排一定的学时,向学员宣传讲解红十字会的相关知识,讲解开展救护培训的政策依据和重要意义,让学员在增进对红十字会工作了解的同时,唤起学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调动学员的学习、参与意识,让学员更好地参与培训。
三是建设队伍,强化师资力量。师资队伍是做好救护技能培训工作的基础,县红十字会除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以外的4名职工,均全部派出参加昭通市红十字会举办的救护师资培训班,并获得云南省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培训师资格证,保证了我县救护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对师资队伍素质的学习提高上,也要求救护培训师资人员注重日常学习和重点学习相结合,带领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不断加强学习,拓宽知识领域,深化知识结构。每月定期召开救护培训工作会议,听取救护培训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查找不足,认真总结;及时修改完善,提高培训水平。
四是规范培训,强化培训质量。县红十字会严格按照统一教材、统一教学计划、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考核发证的“四统一”要求,根据培训的目标要求,认真拟定培训教案,通过理论讲授、实际操作等形式组织教学,采取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对学员进行考评,认真做好培训工作,严把教学质量和考核关,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使参训人员掌握现场急救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有效地增强自救互救意识,提高了对事故现场或意外伤害情况的救护技能。
五是加强监管,强化资金管理。县红十字会严格按照的《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卫生救护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云发改收费﹝2006﹞595号)文件规定,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按照相关财经纪律规定及时上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拨付费用全部用于培训教材及耗材等支出,培训费用做到有监督管理,并保证专款专用。
今年上半年,共培训35期942人,942人均取得《救护员合格证》。(县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