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溪镇“三严格”加强新农村指导员管理
作者:崇溪镇 何正福 发布时间:2015-04-15 17:52:20 点击率:27
一是严格管理。由党委副书记负责新农村指导员日常管理,明确专人联络,由联络员负责全镇新农村指导员日常事务,并要求各挂钩村(社区)充分履行好管理服务职责。
二是严格制度。首先对驻村指导员严格考勤制度,保证指导员在岗办事,不擅自离岗;其次按县新农队管理办法,对指导员工作情况实行信息月报制度;再次严格例会例会,工作队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听取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安排下一步工作,传达上级精神,适时搞好学习交流和经验总结,不断提高指导员工作水平。
三是严格巡查。为督促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开展工作,崇溪镇建立了巡视督查制度,不定期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群众不满意、工作表现不理想的新农村指导员,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