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寨镇“四心”强化村干部教育
作者:刘剑波 发布时间:2011-06-21 11:27:53 点击率:149
一是常怀一颗“热心”,牢记使命,做农村经济发展的“领路人”,不当“懒官”,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从本村的实际出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要求,充分调动本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带头发展农村经济,带领群众致富增收。
二是常怀一颗“诚心”,转变作风,做农民群众的“贴心人”,不当“昏官”。首先要善于了解群众的心理,掌握群众的需求。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盼,急群众之所需,一旦遇到矛盾、遇到纠纷,就能够找准要害,找到关节点,找到关键人,把问题解决好。其次要努力实现与群众心贴心的情感沟通。工作中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待人热情、办事公正、处事得当的良好作风,提升素质,提高威信。
三是常怀一颗“雄心”,带头实干,做敢抓敢管的“责任人”,不当“庸官”。首先要有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和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集中精力抓发展。其次要有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决心。再要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学会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农村经济社会事务和各种利益纠纷,运用说服、协商、调解等方法,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合理诉求。
四是常怀一颗“公心”,公道正派,做堂堂正正的“清白人”,不当“贪官”。村干部处理问题要一碗水端平,公道正派,不能以权谋私,不能优亲厚友,不能嫌贫爱富,不能搞宗族派性。增强节俭意识,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严格把关,少花钱多办事,把有限的钱用在刀刃上。村干部要自身清正廉洁,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凡是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凡是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绝不能化公为私,侵占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大寨镇 刘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