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药山镇三项制度管理新农村指导员
作者:药山镇 罗荣梅 发布时间:2012-08-02 16:19:54 点击率:65
药山镇从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和完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管理机制,并严格实施“三项制度”,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是坚持经常性教育和培训制度。镇党委结合驻村指导员的工作实际,有计划地加强驻村指导员的经常性教育和培训,组织他们参加春耕生产现场会、中草药现场会培训。
二是坚持工作例会和汇报制度。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坚持每月20日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同时实行逐级汇报制度,驻村指导员汇报工作队长,队长汇报县新农队办。
三是坚持巡视督查和工作考勤制度。镇党委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各村检查指导驻村指导员工作和了解新农村建设。同时,在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村建立好驻村指导员的工作台账和日常考勤记录,每月的考勤记录经镇党委书记和工作队长审核把关后上报县新农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