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出台规定禁止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0-17 16:02:13 点击率:8
来源:昭通党建网
在10月15日上午召开的市纪委监察局第二片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纪工委负责联系部门领导干部会议上,记者获悉昭通市出台了《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操办本人婚嫁、子女完婚、父母丧葬等事宜,必须厉行节约,从简办理,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严禁以各种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规定》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建房乔迁、生日寿诞、调动升职、生儿育女以及子女升学参军等事项一律不准操办。在禁止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方面也作了明确规定。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有力地遏制了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不良风气,但仍然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规定,顶风违纪,作出有损国家和人民的腐败行为。7月17日,河北省沽源县平定堡镇原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原第一书记岳树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严重顶风违纪,为女儿大操大办婚事并借机敛财。沽源县委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岳树旺撤销党内一切职务处分,并收缴所有违纪礼金。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近日下发《通知》,对岳树旺违纪大操大办女儿婚事的问题处理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查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
昭通市对中央、省的相关要求立即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措施,市纪委印发了《昭通市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对顶风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绝不姑息。市纪委还分片召开各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联系部门领导干部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相关精神,以案明纪,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进一步推动形成全市上下一心一意谋发展,风清气正抓建设的良好氛围。
会议传达了中央、省相关精神,分析当前反腐倡廉的新特点是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的“新三反”全面展开;有效启动了把权力关进法律制度的笼子的科学系统工程;反腐倡廉“正道”前行,列举近期来昭通乃至全国违反规定受处理的党员领导干部案例,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吸取教训,以案为鉴,切实增强八项规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与本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坚持以严肃党纪政纪,整顿干部作风为出发点,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把握政策精神,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款吃喝,严格机关工作纪律,切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会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自省、自重、自警、自律,把执行“八项规定”转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用好权力,抵住诱惑,守住小节,真正遵守各项纪律和规定,做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模范。(记者 易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