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方式推动组织工作改革发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08 10:23:17 点击率:8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组织工作的影响广泛而深刻。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组织工作改革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加强培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必须加强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等方面的培训,推动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进教案、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通过法治培训,强化党员干部法治观念,使之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党员干部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引领群众从知法懂法到信法用法,带动全社会坚定法治信仰。
优先选拔,引导党员干部依法办事。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日常考察识别,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选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人,优先选拔使用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群众关心突出问题的人,优先选拔使用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人,优先选拔使用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重点在基层,要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工作机制,推进法治干部下基层,特别是让年轻干部在基层一线多“墩墩苗”,使基层一线真正成为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的主阵地。
改进考核,衡量党员干部法治成效。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四个全面”的逻辑联系,优化完善考核指标,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党员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要在进一步完善德、能、勤、绩、廉等考核的基础上,细化法治考评,对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法治能力尤其是法治成效进行考核公示,引领党员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引领党员干部树立权力规则意识、权力制约意识、权力责任意识。要打破组织工作神秘化倾向,通过加强宣传报道总结工作经验、拓展交流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严明纪律,督促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依法治国要求党既要依据法律法规治国理政,更要依据党规党纪管党治党。要把从严治党和依法治党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要不断健全干部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党纪国法的刚性约束,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