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昌宁县农村党员星级评比深化创先争优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14 18:00:09 点击率:14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为强化农村党员的思想观念、表率意识和领富本领,云南保山市昌宁县把农村党员星级化评比创建活动作为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载体,每年组织一次,以人人参与的动态激励模式,提高党员整体素质、激发党员队伍活力、增强农村党组织凝聚力、促进党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现了抓党建促“创先”、促发展助“争优”。党员之间通过各尽所能,大展风采,形成了先进追先进,先进带后进,后进变先进的创先争优氛围。
总结试点经验。昌宁县认真总结田园镇、漭水镇、勐统镇、柯街镇、大田坝乡等党委2009年进行的农村党员星级化评比经验。6个党委共有4926党员参加星级评比,评出十星党员481人,占9.8%,九星级党员1323人,占26.9%,八星党员1933人,占39.2%,七星党员1086人,占22%,,七星以下党员103人,占2.1%。通过星级评比,广大农村党员掀起了向十星级党员学习的热潮,纷纷在发展农村经济,促进社会和谐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使党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和自我提高。农村党员星级化管理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具备推广条件。
规范评星内容。2010年,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讨论研究,确定符合昌宁农村党员实际的“党性坚定星、职责履行星、党纪模范星、党员双培星、致富双带星、公益发展星、新风弘扬星、环境保护星、议事监督星、治安维稳星”十星标准,一是党性坚定星。要求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党性观念强,思想上、政治上自觉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党员意识,不听信和传播政治谣言,不公开发表、散布同上级党委决定精神相悖的言论。不混同于普通群众,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提高理论素养,重视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新观念,吸收新知识,接受新事物。二是职责履行星。要求党员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章规定,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和各种党组织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圆满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围绕党务、村务、财务等村级重大事项,积极向村党支部提合理化建议。对村“两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根据党员承诺目标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带头发展产业。根据农村党员设岗定责的岗位特点,认真上岗履职,每月开展1—2次活动。三是党纪模范星。要求党员遵守党纪国法。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和村规民约,不沾染黄、赌、毒等不良恶习,党员及家庭成员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自觉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经常走访群众,掌握民情,了解民意,及时反馈,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保持优良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贪、不占、不卡、不要、不行贿受贿,“重情”不违法,“讲义”不违纪。四是党员双培星。要求党员主动帮助农村生产生活困难的弱势党员,为他们提供技术、信息、资金等服务,帮助出点子、找路子,发展经济。主动联系非党致富能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村党组织将优秀分子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做好重点发展对象的培养工作。五是致富双带星。要求党员不断增强发展意识,自觉学习实用技能,发展产业,努力提高创业致富本领,带头致富。大力推广农村实用技术,提高致富能力,自觉地向群众传授种植、养殖等经验,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每名党员结对一户贫困户,积极向结对户传授致富技术,开展技术指导,帮助发展致富项目,每年至少到结对户家中了解生产生活困难2次。六是公益发展星。要求党员严格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大公无私,自觉维护集体利益。注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关心支持农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建设,积极参与整治“路不通、沟不畅、卫生差、乱堆放”等问题,主动参与各种公益事业活动。七是新风弘扬星。要求党员带头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积极参加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决反对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黄赌毒等歪风邪气。带头遵守家庭美德,尊老爱幼,与邻里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乐于奉献,与村民无矛盾、无纠纷。八是环境保护星。要求党员带头落实造林任务,对森林守护、森林防火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村委会。对乱砍滥伐、乱捕乱杀野生动物的现象进行及时制止,若发现情节严重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辖区内“三废”的排放和处理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九是议事监督星。要求党员支持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主动参与本村重大事项的决策咨询,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对农村基层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进行监督;监督村“两委”工作和村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监督村级事务管理、财务收支情况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和实施过程。十是治安维稳星。要求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民主权利,自觉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不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不搞宗族派别,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积极参与维稳工作。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积极支持参加本村开展的联户联防工作,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妨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对以上“十星”名称及评定具体内容,在评比中,各乡镇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
严格评星程序。农村党员星级化评比创建活动与“七·一”建党节前党员民主评议、创先争优表彰同时进行。评星程序按 “民主评星、组织议星、会议定星、公示亮星、动态管星”五个步骤组织实施。一是民主评星。村级党总支组织召开动员会议以后,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会议。会上,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比内容,总结个人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作出总结。党员之间真心诚意地相互开展批评,相互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相互评星。党员得“星”以参评党员60%以上同意为标准确定星级。党小组汇总党员评星情况后报村党总支。二是组织议星。在党员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基础上,村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议,综合各方面评议结果,结合平时工作、生产和生活的一贯表现,进行充分讨论,并采用无计名票决的方式,初步确定每个党员的评星结果。根据初步评星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党员评议等次。标准为:党员得“星”在9颗及以上的方可参加评定为“优秀”等次,优秀率要控制在15%以内,在6颗及以上方可评定为“合格”等次,在3颗以下的评定为“不合格”等次。三是会议定星。召开党总支党员大会,将党员评星定级初步情况提交大会讨论,由全体党员逐个表决通过,并形成党总支决议。四是公示亮星。星级党员评比结束后,村党组织要将评选的结果,在本村党务公开栏上和群众相对集中的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动态管星。村党总支建立“星级党员”管理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对照“十星”内容和标准,发现党员有作用发挥不到位,不符合得“星”条件的,村党组织有权进行摘“星”。
用好评星结果。以评比结果作为县乡(镇)两级“七·一”表彰的依据,规定党员得“星”在9颗及以上的方可参加评定为“优秀”纳入县乡“七·一”表彰,强化党员创“星”争先意识。规定连续两次得“星”在6颗以下和得“星”在3颗以下的要按《党章》规定进行处理,解决民主评议党员只推荐优秀党员,评不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党员队伍“出口”不畅的问题。
抓好结合工作。一是坚持把评比活动与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相结合。按照“动态管理、备用结合”的要求,着力将评比中涌现出的双带能力强的中青年优秀党员,纳入村级后备干部管理,并适时推上村干部工作岗位,增强村级组织的战斗力。二是坚持把评比活动与村级组织建设相结合。以评比促进村“两委”议事规则、党员学习教育管理、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努力提高村级组织规范化水平。三是坚持把评比活动与培育支柱产业相结合。充分利用优秀党员本身具备的产业项目优势,通过结对帮扶、培训帮扶等方式,模范带动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培植特色产业,实现同步发展共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