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乡严格审批村级办实事资金
作者:太平乡组织室 林孝友/王仁群 发布时间:2011-08-15 18:43:05 点击率:16
8月11日,太平乡召开2011年村级办实事资金领导组第一次会议,对村级办实事资金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审批。各村总支书记、主任在会上汇报了今年启动村级办实事资金工作情况和资金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乡村级办实事资金领导组严格按照乡党委创造性提出的村级办实事资金“有利于推动工作落实,有利于推动社会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确保政令畅通的“四个有利于”工作要求,对不符合县乡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确保村级办实事资金的使用范围、用途和目的符合县乡要求。此次共审批村级办实事资金165700元,其中因灾因病等情况引起的生产、生活、入学、就医困难93500元,小型公益事业建设63800元,扶持产业发展6000元,农村社会稳定2400元。
据悉,太平乡村级办实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采取群众申请,群众所在村民小组召开群众或户代表会议讨论,村级复核小组调查核实,召开由乡挂钩联系领导参加的村“两委”会议进行审查,在村级规范化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申报汇总表,上报乡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召开乡村级办实事资金领导组会议研究审批,经乡领导组审批后由村上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才由2人以上的村两委干部深入申报对象户家中现场发放,发放完毕后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归档,接受乡人大、纪委定期不定期抽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县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的方式开展工作。乡党委陈书记再次强调,村党总支书记是村级办实事资金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按照县乡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管好、用好村级办实事资金,严格按照“一申请、一记录、一调查、一研究、一审议、一公示、一上报、一审批、一发放、一审计”的“十个一”步骤做好村级办实事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