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
作者:老干局 周小平 发布时间:2011-07-05 19:46:39 点击率:32
为迎接建党90周年,根据中央、省和市的文件精神,我县于6月25日将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工作落实到位。具体标准是: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离休费;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作为生活补贴。目前,今年的生活补贴已经全额发放到每一位离休干部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