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县实现干部监督常态化
作者:水富县委组织部 殷小茹 发布时间:2013-11-12 15:09:34 点击率:35
水富县委组织部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手段,做到事前要“堵住”、事中要“卡住”,事后要“查处”,从整体上提高监督效果。
一是任前监督严把“三关”。严把推荐关。把工作实绩、群众口碑、现实表现与民主推荐有机结合,看票不唯票,防止以票取人;严把考察关。注重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任职考察有机结合,重视了解干部日常工作和在救灾抗灾和关键时刻的表现,深入开展实地调查和延伸考察,将“好干部”选上来;严把酝酿关。在听取考察组意见的基础上,征求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意见,书面征求县纪委监察等有关部门意见,充分酝酿研究后,提交常委会研究。
二是任中监督做到“一审双评”。每年分批次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隐患问题,通报督促整改;每年县委对干部进行考评,评定结果不合者给予相应处分;每年由单位干部职工、群众代表等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的要追究其原因,防止“带病操作”。
三是离任监督做到“四个一”。委托审计部门进行一次审计,严格执行“先审计,后离任”制度;听取一次县级分管领导及单位职工意见,综合意见客观评价干部;对即将离任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考察,审视其是否适应新岗位;县委召开一次常委会研究提拔调整对象和拟任岗位,防止干部“带病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