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县三项措施服务特殊困难居民就医
作者:水富县人社局 周华容 发布时间:2012-03-30 16:03:26 点击率:38
自2009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水富县医保中心严格执行政策,不断采取措施完善服务体系,帮助特殊困难居民就医,有效缓解了低保人员、重残人员和6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等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确保了居民医保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一是参保不用愁。医保中心积极与各乡镇(社区)、民政局、残联协调,采取按低保、重残名单统一办理参保(续保)、统一为60周岁以上已参保低收入老年人续保和统一为新参保对象制作、发放医保卡的方式,确保该群体参保率达到100%。
二是医疗费用不犯难。广泛推行住院治疗费用现场报销方式,即使在云南医保网络无法延伸的宜宾市第一、第二人民医院和康复医院,也实行手工现场报销的方式,患者出院只支付自付部分,彻底解决困难居民垫付医疗费用多、报销周期长的问题。
三是积极配合民政局做好困难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工作,使困难居民的医疗救助金能得到及时补偿。
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共有1500人次参保特殊困难居民住院治疗,现场报销医疗费2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