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南岸镇三措施扎实推进“镇务村办、村务组办”工作
作者:刘双喜 发布时间:2015-05-04 15:52:03 点击率:37
一是领导重视,全面落实责任。“镇务村办、村务组办”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南岸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工作组、督查组并明确了相关的工作职责。
二是协作配合,提升服务质量。镇为民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和站所办要切实加强沟通联系, 主动对接、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着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因工作人员到村(社区)办公造成为民服务中心岗位空缺的要由相应站所办自行抽人替岗。工作人员因病请假的,相应站所办要另抽2人分别到中心办公和到村替岗。农历每月的五、十、十五、二十、二十五 为“镇务村办”的现场办公时间,工作人员到村(社区)、组开展现场办公,能现场办理的必须现场办结,不能现场办结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将相关资料带回办理,并告知群众办理时限,及时返回给群众。
三是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镇纪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人员到位、事项办结、服务态度等情况。对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各自为阵的站所办和村(社区)要通报批评。镇上工作人员被督查到1次不到岗、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群众不热情等情形的,进行诫勉谈话;督查到2次以上情形的,年终考核不称职。村上工作人员被督查到1次不到岗、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群众不热情、向群众收取除规定外的费用等情形的,对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及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督查到2次以上情形的,村(社区)两委负责人及当事人予以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