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红十字会四举措援建廉洁项目
作者:县红十字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07-18 15:56:10 点击率:35
一是健全机构,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红十字援建项目协调实施领导组,负责对红十字援建项目实施的管理、协调、监督和检查;县红十字会、卫生局、教育局、会仪镇政府等项目实施单位也成立了援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形成了援建项目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强化措施,确保质量。认真执行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严格按照红十字会援建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推进重建工作,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收集、督导检查等方面加强管理和项目督导,将督导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将援建项目建成“优良工程”。
三是签订廉政合同,增强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在工程建设中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通过执行“廉政合同”,进一步增强廉政防范意识,有效杜绝和预防党员干部在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增加了预防腐败的工作实效。
四是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云南省红十字会援建项目操作指南》等有关要求,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对援建项目资金建立专户专账,实行单独核算、分账管理。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做到公开运作、跟踪监督,即:项目实施单位提交项目第一期报告拨付30%,提交项目第二期和第三期报告拨付20%,提交项目第四期报告拨付50%,确保项目资金优质、高效、廉洁、安全地使用。
截止2011年5月,县红十字会援建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现正收集报送相关资料,迎接上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