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水务局党支部“三严格一落实”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08 17:24:07 点击率:18
绥江县水务局党支部顺应当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执行计划、严格党员条件、严格发展程序、抓好责任落实,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发展党员工作。
严格执行计划,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局党支部针对支部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目标要求与重点,从而有力保证了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
严格党员条件,确保发展质量。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局党支部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注重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政治觉悟、思想品质以及现实表现,注重德才兼备,坚持“七个不发展”即:入党动机不端正、不纯洁的不发展;对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政治思想一般、群众威信不高、工作成绩不突出的不发展;群众反映有问题没有查清或党内外意见不一致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同时把好预审关、审核关、审批关,确保提高新党员质量。
严格发展程序,全面接受监督。一是实行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制。局党支部对申请入党的人必须经过党支部、团组织以及群众民主集中推荐,未进行集中推荐或者推荐时得赞成票未达到参与推荐人数半数以上的,党支部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实行发展对象备案制。局党支部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通过集中培训、单位党组织政审合格符合党员标准的,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三是实行发展党员全程公示制。局党支部对申请入党的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以及接受为预备党员等过程必须采取相应方式全程公开,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认真抓好发展党员的责任落实。局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发展党员的职责,对发展的对象要进行审核、观察、教育、培养,让他们从行动上、思想上逐渐向党组织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