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四注重”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作者:严杰 发布时间:2013-07-10 08:40:09 点击率:74
绥江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始终坚持“重品行、重基层、重实绩、重发展”的选人用人导向,把真心实意想干事、勤奋学习会干事、务求实效干成事、严于律己不出事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坚持重品行的选人用人导向。全面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旗帜鲜明地坚持“四个重用”:重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干干净净为民干事的干部;重用敢于坚持原则、不回避矛盾问题的干部;重用维护大局、团结同志的干部;重用情操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注重在干部考察过程中多了解“德”,在干部考察材料中多反映“德”,在廉政谈话时多要求“德”。
坚持重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把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在选拔任用中,注重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工作的干部;注重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干部;注重埋头苦干、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坚持优先提拔一线干部,鼓励干部安心基层,用心干事,齐心创业,鼓励干部到条件艰苦、矛盾突出的乡镇任职锻炼。
坚持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注重资历的传统定势,注重选拔实绩突出,敢抓大事、肯抓实事的干部,树立了凭实绩评优劣、定升迁、论奖惩的用人导向,完善了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坚持重发展的选人用人导向。大力选拔那些坚持科学发展、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干部。围绕发展选人,让那些有发展思路、有发展本事、有发展办法、有发展业绩的干部脱颖而出,真正把全县各级干部的注意力凝聚到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