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司法局四个并重做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作者:陈琼 发布时间:2011-07-21 15:44:05 点击率:96
一、坚持学习与实践并重,深入推进素质提升工程。我局把队伍建设的重点放在素质提升上,从学习与实践两方面着手,狠抓“两着眼、两加强”,极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本领和实战能力。一是着眼服务大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针对有的司法干警法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大局意识、民主意识不够强的情况,我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公正廉洁执法”、“争当人民好公仆”、“弘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活动为载体,以解放思想为突破口,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手段,每周五召开全局例会学习法律法规政策,持之以恒地对干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使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与时俱进,有力地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二是着眼司法行政,加强业务培训。我局把学法、懂法当成全系统一项政治任务和必修课来抓,采取诸如“走出去、请进来”、召开“培训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5月,县司法局多人次给每个乡镇培训“六、五”普法,共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参加政法干部培训50余人次,通过这些活动,县司法局干部队伍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坚持硬件与软件并重,深入推进环境创优工程。近年来,我局把队伍建设的基础放在优化工作环境上,着力推进三个“改善”。一是改善基层司法所办公环境。实现了电脑、照相机、办公桌椅、文件柜的办公条件,极大地改善了乡镇司法所的工作环境。二是改善调解员待遇。为了推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筑牢“第一道防线”,按照“以案定补、考核发放”的办法,依据调解纠纷数量和质量,补贴调解员,有效地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三是改善社会环境。县司法局坚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汇报工作情况,注重加强与乡镇和其他单位的沟通联系,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三、坚持制度与考核并重,深入推进管理创新工程。县司法局把队伍建设的中心放在管理创新上,从制度约束和目标考核着手,大力推进三个“强化”,深挖干部队伍的工作潜力。一是强化规章制度。县司法局对内部管理、日常工作管理等一系列新的规章制度,理顺明确了班子成员、各科(室)、司法所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做到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了规范化和有序化。二是强化目标责任。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主要领导与各乡(镇)司法所、局各科(室)、处、所负责人鉴定创建、巩固“平安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任务细化到科室、司法所和每个干部职工身上,做到了人人有任务、人人担责任。三是强化工作考核。县司法局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每年年终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让每位同志公开述职述廉,接受大家的考核评议,并将考评结果与绩效工资、评先评优挂钩。
四、坚持勤政与廉政并重,深入推进作风改进工程。我局把队伍建设的关键放在作风改进上,做到了三个“狠抓”。一是狠抓行政效能建设。在全系统开展了“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从源头上遏制了政令不畅、行政不作为等问题,促进了机关工作提速增效。二是狠抓廉政建设。一方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系统形成了人人讲廉政、人人抓廉政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从制度、教育、监督入手,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了人人不能腐败、人人不敢腐败的良好氛围。三是狠抓监督约束。在全系统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公开了举报投诉电话,并通过走访服务对象,接受社会监督;对内采取领导点、互相提、自己讲等方式,及时查找并纠正存在问题,促进了各项制度的落实,保证了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在基层干部群众中树立了“政治忠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