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三举措加强四项监督制度执行力
作者:绥江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3-05-21 09:12:25 点击率:54
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绥江县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切实保障了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力。
(一)组织保障有力。一是坚定不移抓监督。认真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各项要求,形成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并层层落实责任,用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的根本要求,规范执行四个法规性文件,用铁的纪律保证了公平公正地选人用人。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将“四项监督制度”贯彻实施情况列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深入督查推进“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三是严肃案件查处。对违规用人问题及时发现、迅速查处、严格问责,坚决查处违反“四项监督制度”的行为,始终做到有案必查、鼓励自查、加强协查、重点督查、实行复查。四是加大问责力度。问题经查属实,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问责到人,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
(二)监督渠道畅通。通过宣传媒体监督、职责部门监督、党内外监督、群众监督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对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地保障了“四项监督制度”在我县的坚决执行。在党建网设立书记信箱、“12380”举报电话,建立起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多位覆盖的干部监督举报系统,为群众参与选人用人监督提供便捷渠道。
(三)监督环节突出。紧紧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组织纪检、组工干部参与到选人用人的全过程,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参与,及时发现问题苗头,纠正错误倾向。切实履行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职责,综合运用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专项巡查、年度自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用人问题,迅速查处、问责严格,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