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委县直工委严把四关强化县直单位党员队伍建设
作者:苟定清 发布时间:2015-07-30 17:15:12 点击率:82
一是从严把好入口关。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要求,规范做好县直基层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截止目前,30个基层党组织共备案入党积极分子64名,其中女性29名,占45%;少数民族1名,占1.5%;35岁以下的54名,占84%,大专以上文化62名,占97%。并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下达的28名内控数进一步做好调研、谈话、政审,对涉及科级干部入党的,待县委同意后发展。
二是从严把好教育关。以抓好党建责任制落实、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党建制度落实为切入点,抓好县直单位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教育,通过收集党员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等,让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党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与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签订责任书,参与县委党校集中培训、参与县直党建推进会、加入易信金江组工群、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发放党建信息,建立QQ、易信、微信新媒体工作群等多种方式,切实强化党组织书记和党员教育。
三是从严把好管理关。通过健全党员咨询服务台账、督促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并开展志愿服务、党员信息库维护更新、组建新媒体工作群,定期对流动党员进行排查、督促,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224人,其中转进75人,转出83人,县直单位互转66人。并用活综合服务平台,降低了党员办事成本。采取基层党组织测算,县直工委审核、返回的方式,规范党员党费收交工作。截止7月22日,共收党费收入15.89万元;上交县委组织部7万元;使用4.43万元,其中表彰先进支出3.5万元,慰问0.5万元,教育培训0.4万元,返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0.03万元;结余15.32万元,其中往年累计结余10.86万元,当年结余4.46万元。对2014年党员党费收支情况进行了通报。
四是从严把好出口关。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督促基层党组织从严做好不合格党员评议、帮教、和处置工作。对因失职、受贿、诈骗、携款潜逃等违纪违法党员,由纪委立案查处或建议各基层党组织报纪委立案查处。今年,共督促各基层党组织移送纪委立案查处4名;做好不合格党员民主评议和预审除名3名。县纪委已立案4名,开除党籍处分2名。